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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 深化基层减负工作

作者:新时代志愿者 来源: 时间:2021-03-26

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 深化基层减负工作

王肖敏

为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,让“万能”社区减负,基层干部轻装上阵,福建省厦门市近年来着力深化基层减负工作,坚持标准不降、力度不减,紧盯老问题和新表现,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,进一步把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,为决战脱贫攻坚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。

“四个着力”层层传导抓落实

厦门市召开全市基层减负工作部署推进会,聚焦“四个着力”(着力解决党性不纯、政绩观错位的问题,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的问题,着力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、过度留痕的问题,着力解决干部不敢担当作为的问题),对做好基层减负工作提出相应措施。

构建格局。厦门市各区、街(镇)、居(村)将社区减负列为重点工作,由分管领导具体抓,构建“市级层面抓统筹、区级层面抓规范、街道层面抓落实、社区层面抓服务”的减负治理格局。

强化调研。加强与社区沟通交流,选取新城区、老城区、“村改居”三种不同类型社区代表,了解关于社区减负意见建议,凝聚共识助力社区减负。

实时跟进。制定工作分工和推进计划,专门召集各区民政局召开社区减负工作会议,听取减负工作进展,并推广思明区、湖里区等区的创新经验。

真抓真改直面痛点真减负

重点针对社区反映的不合理下放事项、交叉检查、重复台账等问题,真抓真改。

厘清权责边界。结合机构改革,重新梳理社区工作事项。按照行政强制类、专业技术类、代理代办类、社区服务类等对社区事务进行科学分类。会同27家市直单位及各区,对厦门市社区有关职责事项、台账报表、盖章证明、面向社区的评比达标等清单逐条梳理,对下放给社区事项的合法性和政策依据进行审核,修订出台《厦门市村(居)民委员会有关职责事项一览表》,总事项从原来的163项减少到117项,减少比例达28%。其中依法履职事项减少35%、协助政府事项减少11.5%、监督事项减少9%、台账报表减少22%、评比表彰减少14%、盖章证明事项减少90%。

规范督查检查。各区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清理及规范工作,制定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,取消工会卡办理等不合理考核指标。探索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,合并“同类项”,推动结果共享,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与意识形态责任制合并检查。纠正过度留痕问题,精简优化工作台账,提升基层服务效率。

赋权增能显效。推进政府购买服务,促进“三社”联动。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及其监督评估机制,采用购买专项服务项目、建设社区融合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形式,由社会组织尤其是民办社工机构招聘社会工作者以社区为平台,联合社区社会工作者积极整合资源、运用信息化手段,开展需求调查、设计服务方案、实施专业服务,实现“社区+社会组织+社工”有效联动,促进“社工+志愿者+社区居民+N”积极互动。研究制定反向考评机制,由街道、社区对职能部门进行考核,加大试点力度。

“一呼百应”便民改革优服务

在社区建立“综合窗口+后台分工处理”的便民服务模式,不断减少环节、简化手续。推动部门力量下沉社区,实现社区需求“一呼百应”。

社区服务下沉。以社区减负为契机,以深田社区为试点,弘扬“远亲不如近邻”文化,实践总结“千户访、百事帮、万家和”群众工作法,让社区工作者腾出更多时间走街入户,让社区聚焦为民服务,打通党群关系“最后一米”,实现居民与居民、居民与组织、组织与组织之间就地就近融合共建、联动共治、资源共享。

完善“就近办、马上办”改革。积极推进“一站式”服务,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站,设置综合服务窗口,推行“首问负责、限时办理、责任追究”等制度,做到“开一个窗,办全部事”。推进“一趟不用跑“和”最多跑一趟”改革,各区均根据实际情况梳理各街道便民服务事项,最大程度提升群众获得感,打通了服务群众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
考核导向下沉。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,对社区工作者实行“网格化考核+年终考核”,对社区实施优秀社区评价,引导社区将服务力量下沉网格。完善优秀社区评价体系,鼓励社区在服务居民、服务民生上出实招、找亮点;正向设置优秀奖和进步奖,反向设置约谈、“黄牌”“红牌”警告,鼓励中游、后进社区“跳起来摘桃子”,让社区工作者“多劳多得”;规范居(村)工作人员薪酬体系,体现奖勤罚懒、优绩优酬的导向;取消区直部门对社区进行直接考核和“一票否决”制度,年度督查检查考核项目同比减少50%。

强化保障培养激励增动力

厦门市在福建省率先出台《厦门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强化对社区工作者的保障。

明确薪酬待遇,健全福利保障。划定最低工资标准,增设学历津贴、职业津贴,明确年终综治奖、文明奖等奖励性绩效管理。增强社区工作者的获得感、荣誉感,激发工作积极性。

加大表彰奖励力度。对表现特别突出、贡献特别重大,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社区工作者报考基层事业单位岗位时,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。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,积极推荐申报村(社区)工作者考录计划,为优秀社区工作者提供上升空间。

(作者单位为福建省厦门市民政局)

(来源:中国社区报2020.11.12)